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集合间的包含关系 集合的包含关系?

任何两个集合之间是否都有包含关系?

集合的包含关系?

不一定。集合的关系有三种:属于,不属于,相等。

若一个集合A中的元素都可以在集合B中找到,则集合A包含于集合B;若一个集合A中的元素有部分可以在B中找到,有部分不能在B中找到,就说集合A不属于集合B;如果集合A中的元素与集合B中的元素完全一样,就说这两个集合相等。

例如:集合A={1,2,3},集合B={0,1,2,3,4,5},集合C={小于6的自然数},那么,集合A属于集合B,集合B等于集合C。

集合是谁与谁的关系?

集合之间是包含关系,即一个集合只能说包含某一个集合,元素与集合之间是从属关系,即一个元素属于某个集合。

集合,简称集,是数学中一个基本概念,也是集合论的主要研究对象。集合论的基本理论创立于19世纪,关于集合的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在朴素集合论(最原始的集合论)中的定义,即集合是“确定的一堆东西”,集合里的“东西”则称为元素。现代的集合一般被定义为:由一个或多个确定的元素所构成的整体。

集合是谁与谁的关系?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

1、如果集合A的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B的元素,那么集合A称为集合B的子集。符号语言:若??a∈A,均有a∈B,则A??B。

2、如果集合A??B,存在元素x∈B,且元素x不属于集合A,称集合A与集合B有真包含关系,集合A是集合B的真子集(proper subset)。记作A??B(或B??A),读作“A真包含于B”(或“B真包含A”)。

3、如果两个集合S和T的元素完全相同,则称S与T两个集合相等,记为S=T 。

集合的特性:

1、确定性

给定一个集合,任给一个元素,该元素或者属于或者不属于该集合,二者必居其一,不允许有模棱两可的情况出现。

2、互异性

一个集合中,任何两个元素都认为是不相同的,即每个元素只能出现一次。有时需要对同一元素出现多次的情形进行刻画,可以使用多重集,其中的元素允许出现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