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三)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第六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的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应当明确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女职工10人以上或者占企业职工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