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

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 山东省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山东省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山东省继续教育学分规定?

山东省继续教育规定。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是官方吗?

非官方的,属于企业性质。

山东省继续教育协会地址设在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山东济南省府前街1号,主要经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编辑资料、咨询服务等。

继续教育有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是教师职务聘任、晋级的依据之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于每学期末对本学期内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进行登记。每学年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区域内的中小学教师学分登记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审核合格者,予以确定。

正规的教师继续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进行的。

山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协会是官方吗?

官方的属于企业性质,山东省继续教育协会地址设在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山东济南省府前街一号,主要经营学术交流官方的属于企业性质,山东省继续教育协会地址设在山东省会泉城济南山东济南省府前街一号,主要经营学术交流调查研究编辑资料咨询服务等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怎么查询?

答: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可以到人社局专设的行政事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上查询。行政事业各单位的在职人员,每年都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其目的是通过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了解国家的即时政策法规,提高业务能力,是工作人员自我提升的重要途经。每年培训结束,人社局都会把培训情况总结并发在网,供各类人员查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