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例子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例子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现在的年轻人工作压力大,一边是车贷房贷,子女的教育费,生活开销,样样离不开钱。出去挣钱,有可能会顾不到家,老婆会牢骚满腹,嫌你只顾挣钱,不管家,其实,挺难的,还顾家,还挣钱。

并不是说,为了挣钱,连家庭不要了,可能在外面打拼需要的时间多一些,陪不了家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嘛,所以为了小家的幸福,出去努力奋斗几年,还是值得的。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例子:

1.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民族气节和生命及富贵就不能兼得。选择了民族气节,就不能保全性命,更得不到荣华富贵;选择了苟且偷生荣华富贵,就必然要叛变变节!

2.作为学生,贪图安逸与好成绩就不能兼得,选择了贪图安逸,就没有时间读书做作业,必然没有好成绩;要想要好成绩,必然要努力刻苦,抛弃贪图安逸。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意思是鱼和熊掌是不能同时得到的,但是不是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要懂得取舍。这个成语出自孟子的《鱼我所欲也》,原句为“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大家说,对不对。

鱼和熊掌不可以兼得的例子?

典故: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鱼与熊掌”象征着我们的生命过程中遇到的两难选择。典故强调的是如果出现二者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该典故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我想拥有生命,我也想要拥有正义;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拥有,n那么我就坚持正义舍弃生命。我想要生命,但是还有比生命更让我想要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讨厌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讨厌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如果让人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如果让人最讨厌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祸患,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样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拥有生命,却没有做。由此可知,确实是有比生命更让人想要的东西,也确实有比死亡更使 人讨厌的东西。这种心人人都有,并不是只是贤人才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保持它而已。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高高的的傣禄有人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优厚的俸禄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华丽的住宅吗?为了妻妾的奉养嘛?还是为了我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华美的住宅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扩展资料: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紧接着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从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