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基本观点独特?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基本观点独特?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基本观点独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有三个,分别是:

1、联系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是指事物内部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联系是客观的、普遍的,联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

2、发展的观点:物质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世界,运动是宇宙间一切的存在方式。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过程,它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是客观的,有规律的。

3、一分为二的观点:唯物辩证法主张全面地看待事物,既要看到普遍联系,又要承认它们之间的区别,既要看到事物运动的绝对性,又要承认事物的相对静止,既要看到事物的正面又要看到事物的反面,既要看到个别,又要看到一般。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特点也是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A、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质、量、。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