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公之礼的详细过程

周公之礼的详细过程 行周公礼的过程?

古代举行新婚大典的七种礼?

行周公礼的过程?

“六礼”是西周礼制所规定的婚姻成立的六道程序,指从议婚至完婚过程中的六种礼节,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西周时期解除婚姻的制度,称为“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姑舅、口舌、盗窃、妒忌、恶疾;又称“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

古代举行新婚大典的七种礼?

相传,西周初年,年青的男女情侣,彼此爱慕,往往不懂得克制激情,懵懵懂懂的就把关系发生了,这样偷吃禁果的现象蔚然成风,此时监国的周公发现这样不行,于是制定了婚嫁的礼节,男女在结婚前不能随便发生性关系,除非到了结婚当天才行。后来人们管这个叫“周公之礼”。周公之礼共分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七个环节,其实就是两个相爱的年青人想要结合的法定流程。

周公礼介绍?

周公之礼,是物质力量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进行统治的工具。作为阶级的意志,它超越于平民百姓之上,服务于姬周宗法统治,具有强烈的强制力。他把姬周集团的意志和利益全部融合于礼之中,以尊尊、亲亲、贤贤、嫡长世袭、男女有别构成礼之本体。由之者,谓之“民彝”,非之者,谓之“非彝”。结果是“礼之所去,刑之所加也”。其本质特征是“保护”与“限制”。

周公之礼,就其组成部分言,主要包括假定、处理两个部分,而很少明确规定制裁。这说明西周的“刑”与“礼”是分离的。

“刑”、“礼”之辩,很早就成为法律史研究的重要课题。据我认为,二者不是同一概念,但二者也不是对立概念。

如果说法应该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部分组成的话,那么,春秋以前,中国历史上的礼、刑实是一致的,二者是逻辑关系、因果关系、先后关系,是同一范畴的两个组成部分。

周公礼介绍?

周公(姬旦,武王弟)一生的功绩相当之多,而他的主要功绩之一,就是制定礼仪。在此之前,民间风气有点混乱,还不是夫妻的男女之间也可以随便发生关系。为此,周公亲自制定了一整套礼仪,他把男女从媒人说亲开始到新娘入门成婚为止,分成了七个环节,分别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敦伦。这些礼仪被称为“婚义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