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岗位配置是什么意思?

岗位配置是什么意思?

岗位配置是什么意思?

一、关于设岗内容

明确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合理设置岗位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这里所说的岗位,是指职务、职责和任职条件的统称,而不是以某人而定,岗位是相对固定的,而人是可以变换的,任何在这个岗位工作,担任这个职务的人,都应具备这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因此,岗位的设置和分布、职务的合理确定,是以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合理的分工为基础、以合适的任职条件作为保证的,否则,无法体现合理设岗的原则,也无法说明岗位分布、结构的合理性。无序、混乱的岗位分布,无法达到整体目标任务的完成。同时,也会造成因人设岗、多设岗的现象。

二、关于设岗原则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总的原则和指导思想是以事为中心,因事设岗,事职相符,由岗择人。一个单位或部门,如何合理地设置岗位,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际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岗位设置只能根据目前一段时间内的实际工作需要,在现有编制人员和获得的职务数额内进行。所谓实际需要,指的是现阶段明确的任务,是必须实施的、是可进行的,不是规划的、将来的任务;所谓可能,即已核定的编制定员和职务数额。

(二)最少岗位数量原则。任何一个机构,其岗位的数量是有限的,某一机构岗位数量的多少,取决于该机构在整个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取决于该机构任务的多少、复杂程度,以及人员的需求和经费状况等。因此,岗位数量只能以一个职务岗位饱满的工作量和履职标准,按最少岗位数额的原则来确定。一个岗位能承担和完成的,不能设两个岗位。以达到少投入、获得最高效率和最大效益。

(三)最低职务岗位原则。也称能级层次原则。不同的工作层次、不同的工作性质、不同任务,职责不一样,难易程度也不一样,对岗位的要求也不一样。一个机构最高职务档次岗位究竟设置到哪一级,应由上述因素确定,按其工作性质、责任大小、难易程度,从低岗设起,避免低岗位能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而设高的岗位。

(四)协调配合的原则。也称整分合原则。即任何职务岗位都不能孤立地设置,必须从整体出发考虑上下左右协调配合的关系。每个职务岗位要在整体目标、任务下有明确的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协调配合、优化组合的岗位群众。因此,在设置岗位并作合理分布时,必须以机构的职能、目标为依据,进行层层分解,直到每一项具体工作,合理确定到每一个岗位。评价职务岗位是否合理设置,要看其目标任务是否明确具体,职责是否符合整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