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工作年限怎么界定

两次进同一家单位,之前的工龄可以累计的吗?

两次进同一家单位,之前的工龄可以累计的吗?

工龄是指员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只有与社保挂钩才有意义,因此可以说单位如果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员工就没有工龄,缴纳了多少年的社保就有多少年的工龄。因此,一个员工两次进同一家单位,之前的工龄是否可以累计,主要看之前单位有没有给员工缴纳过社保,如果缴纳了社保,那么工龄就是累计的,如果没有缴纳社保,那么就根本没有工龄,自然无法累计。
举个例子,A员工201 7年1月份入职一家单位,干了1年走人了,这1年里单位给A缴纳了8个月的社保。后来A又在201 8年9月份再次进入之前的原单位工作直到现在,单位也一直在给缴纳社保,那么A的累计工龄就是(之前8个月的工龄+18年9月份到现在的工龄)。如果A员工两次进同一家单位都没有买过社保,一共干了5年,那么也意味着A没有社保意义上的工龄,5年的工作还是0工龄。
总之,工龄是可以累计的,但前提是几份工作都有缴纳社保,累计工龄才有意义。抛开社保谈工龄,没有任何价值。所以你想工龄多,那就必须长期缴纳社保。只要你工作过的单位都给你缴纳了社保,你的工龄就是可以全部累计起来的。当你累计工龄达到或超过15年,你60岁以后就可以办理退休领养老金的。

不能的!

只要离开以后以前的工龄就结束了不可能累计的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公式?

答: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以郑州市为例,郑州市是从1999年12月开始缴费的,交费之前的工龄就是视同缴费年限。比如:1985年参加工作,1999-1985=14年。

视同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区别?

视同缴费就是社保认可在没缴社保的那些年,你按照标准1{大部分地区标准是0.6一3)缴纳了社保。主要针对两类群体,一类是1996年前参加工作的,96年开始缴社保,96年前按1视同缴费(如1980年参加工作,那么1980一1995年这16年每年就认为你按系数1进行了缴费),96年后就是实缴,缴多少就是多少。如果缴得少,低于1,那么视同缴费就很有利。如果缴得多,每年都是按最高3进行缴费,则相对吃亏,退休工资比全部实缴低一大截。另一大类就是几年前开始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社保改革,好像是2014年之前视同缴费,后面实缴,这类人员相对于早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人员实际上是很吃亏的(例如两个人都是2000年参加工作,工资待遇一样,一个人的单位很早就参加了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另一人是2014年才参加社保,并按最高档3进行缴费,则退休时早参加杜保的可拿当年社平工资的80,后参加社保的退休工资就只有社平的14十2x2666作为基础养老工资,这差距还是蛮大的,何况还有个人帐户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