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幼儿园要准备什么证件证明

县城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手续?

县城办幼儿园需要哪些手续?

县城为动儿园需要手续,第一是房子,房子的产权证,房子是否能为办幼儿园,是要经过县房管局审批,资志证明,法人证明,师资证明,办幼儿园需要房屋面积,防疫证明,防火证明,还要该房屋的平方面图,改建幼儿园的平方图等等最关键是防传染病和防火安全,和法人资志!

小学入学报名需要什么证件?

1、居民户口簿
为了避免麻烦,所有证件均可原件 复印件各带一份,户口簿需要是完整的户籍本,需包含孩子的信息。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
2、房屋所有(产)权证
房屋产权所有证需上传有产权信息的页面,如果没有大红本,可先上传网签证明、购房合同、单位集资房证明等相关房产信息证明。
3、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如果丢了,可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补办,如果医院没有存根,可到孩子户口所在派出所复印出生证明。
4、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需上传接种记录的页面,如果接种疫苗没有打完也没有关系,先上传再说。
非本地户籍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市居住证》(或《**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拓展资料:
注意事项:信息如何修改?
按照往年经验如果需要改信息,有些幼儿园,老师会发统一修改,有些不会。需要改信息的家长随时电话本区招生考试中心问一下可以修改的时间,不要错过了。
1、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门修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2、非本市户籍儿童如需修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户籍、居住地等关键信息,请至门修改;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登记年限等关键信息,需到相关部门更改;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小学生入学需要什么证件?

拿广州的给你借鉴一下,其他地区应该类似的
广州小学生入学携带证件及手续办理指南
报名时需要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
2、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二)户籍证明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小学生入学的程序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
2、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地证明;
③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1.资料备齐后,按规定时间由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小学登记;
2.由小学审核后交小学教育科审批;
3.小学教育科审批后交学校并由小学发放录取通知。
注意:
1、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没有房产,在我区居住的房屋需为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如发现为选择学校而临时迁移户口的,将另作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6、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
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教育局小学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