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年度总结

安置帮教工作年度总结 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安置帮教工作规定实施细则?

一、帮教制度:

1、帮教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帮教工作情况。

2、组织社区(村委会)帮教小组成员研究帮教措施,重点对“释解”人员进行管理。

3、对两释人员情况做好记录,对其表现及时掌握其动向,避免重新犯罪。

4、协助社区(村委会)健全帮教组织和有关档案。

5、配合派出所做好“释解”人员的教育工作。

二、管理制度:

1、每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释解”人员情况。

2、建立帮教人员登记表。

3、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

4、建立健全社区(村委会)帮教组织。

5、定期召集帮教小组成员汇总情况。

6、帮教工作列入司法所和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中。

7、协调有关部门安置帮教对象从事有关工作。

8、积极动员社区(村委会)服(请登录政法秘书网)务部门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困难。

三、岗位责任制度:

1、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指导社区(村委会)的安置帮教工作。

2、帮教工作列入办事处全年工作目标之中进行考评。

3、各社区(村委会)的帮教小组组长分工帮教工作。

4、每个帮教对象有具体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结对帮教。

5、凡出现重新犯罪情况则从全年考核成绩中扣除相应的分数。

6、对没有帮教措施的帮教小组要根据情况对其进行批评并限期改正。

7、每个与帮教对象结对的成员要订出帮教目标,保证帮教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四、 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

1、每年对帮教人员进行摸底、登记、排查。

2、建立统一的“释解”人员登记表。

3、帮助社区(村委会)建立帮教档案。

4、每年对“释解”人员情况进行分析。

5、对“释解”人员的有关情况随时进行修改补充,记录在案。

五、 衔接制度:

1、接到区“刑释”人员通知书后3日内通知回归人员所在社区(村委会)居委会。

2、督促社区(村委会)帮教小组7日内和回归人员签定结对帮教协议书。

3、对“释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存档。

六、检查、考核制度:

1、帮教工作列入综合治理工作之中,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

2、每月对居(家)委会的帮教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帮助解决。

3、社区(村委会)帮教组织、制度、措施落实。凡缺一项从 年终考核中扣除10分。

4、凡社区(村委会)年度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对所在居(家) 委会的综合治理工作考核中扣10分。

5、为帮教对象解决实际困难,从而稳定其思想的帮教小组 人员给予适当奖励。

6、凡检查中发现有歧视帮教对象的,取消其评选先进的资格。